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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者:小編 時間:2024-12-04
交通部門執(zhí)法查處的二氧化碳罐和液化丙烷罐(含氣體)需要按危險廢物處置嗎?您好,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(2025版)》規(guī)定,有關部門依法收繳或者接收且需要銷毀的列入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的危險化學品(不含該目錄中僅具有“加壓氣體”物理危險性的危險化學品),應按危險廢物管理,代碼900-999-49。未列入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且排除危險特性的物質,不按危險廢物管理。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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